泰安会计(泰安会计证培训学校)
本文目录一览: 1、泰安会计培训的“标杆学校”看旺远,为什么这样说? 泰安会计培训的“标杆学校”看旺远,为什么这样说? “走进旺...
扫一扫用手机浏览
二)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答案】:B,C (1)选项A:实行税额抵免,即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院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明确,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后5个纳税年度中结转抵免。
土壤、噪声、固废(餐厨垃圾、电子垃圾、蓄电池)等新领域。基本实现了环境治理领域“全覆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保专用设备的,可以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应缴企业所得税的税额。《目录》的更新意味着更多的企业能够在更新设备治理污染的过程中,享受到税费的减免。
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技术开发费优惠。对技术开发费用(也称“研究开发费”)仍***取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
根据《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规定:“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法律分析:企业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比例为50%,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2、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人员人工费用。
3、法律主观:企业根据财务会计核算和研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收益化或资本化处理的,可按下述规定计算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4、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75%,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5、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100%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最高不超过当年利润总额的50%。《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取得研究开发项目完成后的销售收入时100%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最高不超过当年利润总额的50%。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站非盈利性质,与其它任何公司或商标无任何形式关联或合作。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立删邮箱:83115484#qq.com,#换成@就是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