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实施细则(营业税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案例分析)
本文目录一览: 1、保险公司如何为保险营销员代扣代缴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保险公司如何为保险营销员代扣代缴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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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另一种是分保险,即保险机构承保保险业务后,将部分保险责任分包给另外一个或几个保险机构,前者为初保人,初保人直接向保户收取保费,然后再根据保险责任大小分给分保人一部分保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保险业实行分保险的,分保业务由初保人为分保人代扣代缴营业税。
2、保险公司业务员的个人所得税怎么扣要看业务员与保险公司是不是有劳动合同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个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员工也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如果是代理人关系,那个税及营业税都需要业务员自己承担了。
3、目前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交税,不仅要交个人所得税,还要交营业税。你的问题标题与内容实际问了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两个方面。简单讲,营业税=佣金x税率(5%)2006年6月起,国家税务总局对代理人佣金个人所得税计征方法进行调整。
4、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保险营销员与保险公司之间是非劳动合同关系,获得的佣金收入不属于工资薪金范畴,取得的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进行缴税。那么,根据国家相关税法规定,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收入需要缴纳两块费用: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
5、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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